小三通大陸物品違規中轉 擬訂罰則

  • 2013-04-20
 【中央社台北電】行政院日前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對自金門、馬祖、澎湖進口並完成通關程序的大陸物品,違規中轉至其他台灣地區者的罰則。
 陸委會表示,兩岸已實施大三通,現行金門、馬祖、澎湖「小三通」在大三通範圍內,已屬正常化往來,不再是試辦性質。
 陸委會也說,為延續「小三通」先試先行政策,在大三通基礎上,給予金門、馬祖、澎湖在兩岸交流上特殊優惠地位,因此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修正草案,增訂對於自金門、馬祖、澎湖地區進口並完成通關程序的大陸物品,違規中轉至其他台灣地區者的罰則;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規定,違規者,海關得處行為人貨價1倍至3倍的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其貨物。但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予處罰。
 草案刪除金門、馬祖、澎湖試辦小三通的規定,明訂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往來相關事項,由行政院另以實施辦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