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自衛隊補償金案法源依據國防部核定「連江縣政府發放八二三戰役馬祖自衛隊員慰助金作業要點」,依據該要點「第九條本作業要點所需經費由國防部編列預算補助」。故有國防部編列4千萬元預算,經申請後尚不足605萬元,縣府已積極函請國防部補足差額在案。
二、本縣地方財政拮据,中央補助收入占地方預算82%,以正籌編中103年度概算歲入、出相抵後,差短3億781萬元尚在檢討中;至於議會所提增列不足款與核定之作業要點不符外,亦排擠其他政事支出,而金門縣之補助收入僅占整體預算為28%,且歲計剩餘高達120億元,本縣實無法與金門縣相比較;地方歷年預算雖編有赤字,未向銀行借貸,但均撙節使用,避免債留子孫。
三、國防部核定之4千萬元尚未撥府,為顧及民眾權益,民政局依據作業要點先函請國防部核撥補助金額4千萬元,並以申請人數平均分攤,以利於秋節前發放;至於差額部分,將俟國防部函覆後辦理。
八二三慰助金已促請國防部補足差額 4千萬元秋節前先發放/連江縣政府
- 201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