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因應數位匯流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模式規劃」(草案),希望經由漸進的方法,改變有線電視的收費模式,以促進有線電視的數位化和增加消費者視訊多元選擇權,同時亦能兼顧產業的健全發展。
NCC強調,這項初步規劃草案重點在採用漸進方法,改變目前之收費模式,106年起,有線電視訂戶可依自身的需要,選擇基本普及組,或於基本普及組之外,加選基本套餐組或付費頻道或計次付費節目;此舉將有線電視數位化後所產生之紅利回歸訂戶,讓訂戶能享有多元之節目選擇權,也可依訂戶收視需求,享有較現今更低廉之收視費用。
此項草案亦將打破目前頻道成批訂價之模式,透過新制度之實施,讓優質頻道之價值能夠提升,未來頻道業者將更清楚掌握其目標收視群,不論在與廣告主就託播廣告價金議價,以及與系統業者進行授權談判,將會有更多的利基,對吸引更多之財務挹注,製播更好的節目,服務更廣大之訂戶將產生正面助益。另NCC同時將致力修訂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5條有關付費頻道或計次付費節目不得播出廣告之限制,讓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亦能播出廣告。
至於有線電視系統部分,在數位化後將取得更多的頻寬,將可提供寬頻上網、語音、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等服務,並透過靈活之行銷規劃,降低成本創造更多營收,進一步並可回饋消費者,使其享有更價廉質優之服務。
NCC表示,經考量整體經營區人口密度、系統網路佈建成本與經濟規模,花蓮縣、 臺東縣及離島等地區,仍維持現行基本頻道費率上限每月新臺幣600元之管制模式,未來將配合地方政府及系統業者透過離島建設條例、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有線電視普及基金進行配套之設計,在提升花東及離島地區民眾有線電視收視權益的同時,也能兼顧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播送)系統產業之發展與提升。
有線電視收費模式 NCC希望採漸進方法,改變目前收費模式
- 201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