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游泳尿布」能不能進南竿室內游泳池?有網友特別至本報電子報「馬上處理」專區提出疑問,經馬上處理小組詳細詢問業管單位教育局之後,確定依現行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之規定,「游泳前應先穿妥游泳衣或游泳褲,並應加戴游泳帽」,而目前市售之「游泳尿布」並非現行認定的游泳衣褲,故恕不開放穿著該型尿布的幼童入池,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至於救生員的態度是否欠佳也會加以注意。
一位署名「媽媽」的網友18日晚間於「馬上處理」專區發表「小小孩進泳池問題」議題,指出一位「小小孩」進泳池穿游泳尿布被趕走,游泳尿布不是游泳穿的那是幹嘛用?某救生員態度很差的趕人,還說「麻煩離水遠點,沒收錢就不錯了」,質疑「游泳尿布」到底是幹嘛用的?
此篇留言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支持游泳尿布一方認為「救生員希望小孩拉在水裡面,那就拉啊」、「可能這位救生員還沒有結婚,根本不知道有『游泳尿布』這東西」,「游泳尿布」難不成拿來洗澡時穿」?但也有反對者認為,「游泳尿布有種類的,而且種類分很多,要符合游泳池規定才可以進入泳池;你平常可能沒有看在泳池外的公佈欄上的事項,而游泳尿布需要特殊尼龍材質,而一般市面上賣的用手摸就知道是否符合;泳池是公共活動空間,也是需要大家共同維持的」。
「珠螺泳池救生員」也於昨天中午回覆「媽媽」網友對於游泳尿布事件釋疑,指出當晚救生員發現小孩穿著尿布入水,請母親先帶離泳池邊了解情況,當事人未理會請求依然逗留泳池內,結果說是救生員趕人,後發現游泳尿布不符規定,造成民眾不便請見諒。「媽媽」也回覆說「那天帶兩個孩子,大的在泳池內,我沒辦法離開,那位救生員我起碼跟他說了三、四次可以等爸爸來抱嗎?他一樣一直驅趕;之前進去每個救生員都會問游泳尿布是什麼?但跟他們講解他們都會詢問,而不是一昧地說游泳尿布那是什麼?尿布就是尿布,所以不可以下水」。
經馬上處理小組向教育局詢問及該局內部討論之後,決議是先照現行管理辦法來執行,意即暫不允許「游泳尿布」入池,請依規定「游泳前應先穿妥游泳衣或游泳褲,並應加戴游泳帽」,以維其他絕大多數使用人之權益。該局也提供最新版的「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謹供民眾參考如下:
一、為推廣本縣全民體育、維護游泳池正常運作,特訂定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
二、游泳池經營管理業務由本縣教育局主管辦理,並尋求相關團體協助。
三、游泳池之開放與管理:開放時間:1、上午:9時至11時。2、下午:2時至5時。3、晚間:6時至9時。4、每天營運以8小時為原則,並視季節調整開放時間,每次開放時間均須清場,並於10分鐘前先行預告。
四、游泳池採用標準自動消毒循環過濾系統設備,但為保持整潔,於游泳池開放時間,均應保持該設備正常運轉,請衛生局定期派人員檢驗。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入場:1、攜帶危險物品者。2、身體患有傳染病或其他惡疾者。3、酗酒或患有精神病、心臟病或其他有類似狀態者。4、未滿10歲之兒童,無家屬保護陪同者。5、有危害場內秩序及風紀者。
六、入場游泳者應遵守事項:1、攜帶貴重物品者,請自行放於置物櫃中,有遺失時,概與本府無關。2、更換衣服,應在更衣室更換後,放於置物櫃中,如任意存放而有遺失時,概與本府無關。3、游泳前應先穿妥游泳衣或游泳褲,並應加戴游泳帽。4、入游泳池之前,應自行做預備運動。5、不得帶毛巾入池及在池內嬉戲或有妨害他人安全行為。6、不得在池內嚼口香糖、檳榔及水中吐痰、便溺或丟棄垃圾。7、游泳中如有身體不適時,應即離池或報告管理人員。8、每場結束10分鐘前(響長鈴一聲),應即準備離池或離場。9、每場結束時(響長鈴三聲),應即離場(清場),不得藉故逗留。10、遇有空襲警報,應聽取游泳池管理人員之指揮迅速疏散或離場。11、其他如未規定事項概由管理員酌情辦理。
七、游泳池內泳客之秩序與安全,由救生員負責維持及保護,如有擾亂秩序不聽勸阻者,得飭令其離場,必要時送請警察機關處理。
八、游泳池公有設備及用品,不得藉故毀損或攜出,故意違反者應負賠償責任。
九、游泳池應備有救生設備、急救藥品,並設有救生人員專責看顧。
馬上處理/網友反映「游泳尿布」能否進南竿游泳池 教育局:照現行管理辦法執行
- 201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