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屆行政院文化獎即起受理推薦

  • 2013-07-23
 【本報訊】行政院為表彰對我國文化之維護與發揚有特殊貢獻之人士,第33屆行政院文化獎自即日起受理推薦,希望各相關學術機關(構)、文化藝術法人及團體踴躍推薦傑出文化人士。
 行政院文化獎是由官方主辦、國家最高之文化獎項,表揚國內外傑出文化人士的終身成就,自民國69年起實施迄今已辦理32屆,共有68位國、內外文化人士獲此殊榮。
 文化部表示,去年(第32屆)係文化部成立後首度以新業務職掌的大格局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得主遴選作業,舉凡:文學、電影、影像、美術、工藝、博物館、文化資產、音樂、戲劇、戲曲、舞蹈、歷史、文化創意產業、流行文化等,均涵括在受獎人提名範疇內。
 行政院文化獎評審作業過程嚴謹審慎,除經提名人以書面提名外,尚須經提名委員以外三名委員審查同意,提出全體委員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通過後,報請行政院長核定。受獎人除可獲頒「文化獎章」及獎金外,文化部亦將規劃推廣活動,以表彰其在文化領域之成就與貢獻。
 該獎項自即日起至102年8月23日止受理推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合於條件者,請備齊相關表件,經由符合資格之提名人以書面具名推薦,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1號,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吳佩璇小姐收,電話(02)3343-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