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銓敘部表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占缺受訓期間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亦不得繳納退撫基金費用,此依規定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適用,應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所舉行考試而分發受訓的人員,仍按原規定辦理。
另原本公務人員筆試錄取之後佔缺受訓可以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考試院也研議取消,銓敘部日前行文指出相關函釋停止適用,並回歸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辦理。
根據聯合報報導,自明年起無論是佔缺與不佔缺訓練期間的準公務員,都不再採計退休、退撫與公保年資,預計每年為國家可節省約12億元。考試院保訓會日前說明改革方案,並表示是朝向公務人員不佔缺訓練,遴選適當人力而推動。
103年元月起,準公務員占缺受訓期間不得採計為退休年資
- 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