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民眾常到溪、海邊戲水,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因此在水裡從事活動要格外小心。
一般注意事項:
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活動時間,最好避開中午時段。尤其在夏天,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會曬傷皮膚,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
不宜在低水溫中游泳(除非你是冬泳者),更不可在冰天雪地超低水溫中游泳,以免喪命。
過飢、過飽,有醉意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一小時。
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游泳時應穿游泳衣、褲,不可穿牛仔褲入水。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
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採伙伴制,彼此相照應。若是團體活動,入水前先清點人數,登岸亦同,在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
初學游泳,應在泳池,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C.P.R.。所有水上活動,最基本的是游泳,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才會玩的更安全。
游泳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應立即離水上岸。
若使用面鏡、呼吸管、蛙鞋(三寶)浮潛,要經專人指導後才能使用。若要作水肺潛水,必須經過潛水訓練並取得執照,應兩人以上同行,並在潛水區域樹起潛水旗幟,以策安全。
划小船,換位時,應儘量將重心放低,或在碼頭、岸邊等處實施做。乘船時,不上超載的船隻,以策安全。
從事水上活動,除游泳外,均應穿著救生衣,以策安全。
磯釣時應穿救生衣、釘鞋及戴安全帽,並確實掌握漲退潮的時間,對於忽然來襲的瘋狗浪應特別注意,若見到海裡忽然有大浪接近,應立即逃避,以免造成傷害。
凡因溺水經急救後挽回生命者,應儘快到醫院觀察治療,以免造成二次溺水而喪命。
游泳池篇:
池邊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
池邊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邊受傷。
池邊嚴禁跳水,常因水淺,造成頸椎受傷而終生癱瘓。
戲水時,不可將他人壓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嗆水而窒息。
潛水時,應依自身能力為限,以免發生意外。
水中活動時,已感有寒意時,或將有抽筋現象時,應登岸休息。
游泳前進時,應張開眼睛,跟前者應保持安全距離,以免被踢到而受傷。
若發現有人溺水時,即刻發出「有人溺水」或打119向消防隊請求支援,如果自己沒有學過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若在水中發現自己體力不足,無法游回池邊時,應立即舉手求救,或大聲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水上活動安全宣導 /資料提供:消防局暨南竿分隊
- 201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