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日昨(8月29日)的馬報社論 :燒錢的活動不要再辦,與馬報地方新聞:獅子市場改建案挫敗,南竿鄉代會要求向鄉親說明。讓遠在台北的我,對馬報主筆的「直言」與林紹馨等鄉代勇於面對「問題」提出抗言,感到欣慰。因為兩造仍是有所保留,所以個人就繼續藉題發揮了!
首先是有關馬報針對一年來的「活動」頗有微詞,特別是某些拿公家的錢大肆鋪張,卻沒有看到實質的預期效果。馬報社論認為這是在「燒錢」,因為馬報沒有實質點名,所以大家只好用猜的。不過從文章中隱約可看到作者點出了癥結點,特別是某些地區活動一邊委外行銷,「但活動的主題基本上仍是由地方自行決定而來」既然如此,又何必浪費這些行銷費用?或許是地方能夠拿出來的「特色」太少,所以被委託的單位在文宣布局上有所侷限,自然在整個活動上很難受到國內外媒體的「注意」,最後演變成讓馬祖鄉親「自爽」的消化預算?
如果部分活動形同「燒錢」有爭議,當監督行政、看緊人民預算的議會卻從來沒有「意見」,豈不是嚴重失職與檢討?馬報的記者在目睹沒有效益的活動過程後,為何不能即時提出針砭之道?現在選擇「社論」加以撻伐,當然不是媒體應有的表現。所以筆者認為,既然馬報都說的這麼難聽了,楊縣長與陳議長應該在近日內把一到八月的地區大大小小活動所開銷的經費及預算公諸於世,讓馬祖鄉親臧否論斷其成效,看看哪些活動在「燒錢」,也唯有如此最務實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其次是有關「獅子市場改建案挫敗」問題。如果把這一座碩果僅存的地區公有市場當重要「公共造產」指標,改建演變到這種地步,只能說這是縣政府與鄉公所之間的問題沒有事先考慮。根據資料顯示,南竿鄉長好大喜功是絕大關鍵。如果原來市場只是單純「海沙屋」問題,因應需要拆掉後原地改建1至3樓即可,最後演變成12樓的興建,不是很好笑嗎?細數馬祖所有大型建物,有哪一棟是在10樓以上?這不是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話又說回來,當初決定蓋12樓時,為何南竿鄉代會代表們沒有堅決反對?地方媒體沒有洞燭機先與予以譴責?現在回頭責怪朱秀平鄉長,不是很奇怪嗎?民代可以這樣問政?馬報引用朱秀平說:「現在也並沒有放棄,除了規劃讓臨時市場活絡外,也會在明年持續提案爭取改善經費,這是攸關南竿鄉親的重大利益」..如果明年真的籌到經費蓋出一個「僅供三到十二樓共24戶」的大樓,那才是「燒錢」呢!朱鄉長懸崖勒馬吧。(讀者來論屬個人意見論述,不代表本社言論、立場)。
來論/燒錢的活動 VS 獅子市場改建 文:林泉利
- 201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