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會報 楊綏生要求落實工程監工機制及驗收流程

  • 2013-09-05
 縣府昨召開今年第2次廉政會報,由縣長楊綏生主持,要求各單位主管及承辦人落實工程監工機制及驗收流程,以免發生問題。(圖/文:曹重偉)

 縣府昨召開今年第2次廉政會報,由縣長楊綏生主持,要求各單位主管及承辦人落實工程監工機制及驗收流程,以免發生問題。(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日前召開今年第2次廉政會報,縣長楊綏生、各委員及代表均與會參加,聽取政風室工作報告、工程查核小組、採購稽核小組及馬祖酒廠專案報告;縣長楊綏生特別表示,近期違建問題造成縣府很大的困擾,違建相關案件處理速度要加快;提示各單位在規劃招標案時需注意不當限制,特別是執行中的工程要落實監工機制,之前地區某工程就因未填寫監工日誌遭舉報,承辦人要將工程資料每週建檔,主管也要至少每兩週關心一下進度,有問題就立即提報,驗收過程更是要謹慎認真確實,以確保公共工程品質。
 縣府日前召開102年度第2次廉政會報,由召集人縣長楊綏生主持,副縣長陳敬忠、秘書長劉羽茵、政風室主任李寶昌及各委員或代表均列席討論。首先聽取政風室簡報上次廉政會報決議事項執行情形、轉達上級工作指示事項及此期政風重點工作。在廉政興革建議方面,擬訂「違章建築業務」專案稽核實施計畫,於6月30日執行完畢並將稽核執行情形撰寫稽核報告,移請業務單位參考改進;而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及請託關說事件登錄、查察及分析部份,今年5月至8月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登錄3件,其中受贈財物2件、其他廉政倫理事件1件。
 會中也就實際案例進行研討,一為浮報差旅費案,某機關同仁奉派出差2日,因故提早返回,並無住宿事實,卻報支不實住宿費用新臺幣800元,涉有不實填報「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情事;另某機關同仁奉派出差2日,無前往旅館(飯店)住宿事實,卻以不實單據報支住宿費用新臺幣1400元,涉有不實填報「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情事。依據最高法院判決,公務員若知悉不實仍申請公款,則構成刑法「偽造公文書」罪責,若仍領取相關款項,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罪」;將加強宣導依法行政是底線、差旅費違法事證易於掌握、勿輕忽每一個環節的後果。
 二為工程驗收疑涉圖利案例,○○局工程承辦人辦理○○工程案,理應督導監造及施工廠商依照工程規劃設計圖施工,惟該工程未按照原規劃設計施工,亦在未辦理變更設計之情況下,繼續施作,驗收時逕以工程竣工圖辦理驗收結案;提醒各單位辦理工程採購,應嚴格督導監造、施工廠商依設計圖施工,如遇有應變更設計事項,即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驗收時應依原設計圖或變更設計圖驗收,以預防類似情事。
 之後分別由工程查核小組及採購稽核小組進行查核成果簡報,工程施工查核案件執行成果從4月至7月計查核案15件,評分甲等7件、乙等8件,查核成績列為丙等者,機關除應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對負責該工程之建築師、技師、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報請各該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予以懲處。採購稽核小組從1月至8月除每月提送稽核案件監督報告予審計室及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倘若遭檢舉認為採購單位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情形者,除應依該法規定處理外,另將稽核結果函送各單位採行改正措施,違法情節重大者,得另通知所屬單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有犯罪嫌疑者,應移送該管司法機關處理。
 之後進行專題報告,由酒廠董事長葉金旺提出「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事業經營存在風險及強化內部控制之因應作為」,與會委員均對酒廠興革作為表示肯定,也建議在產能無法提升之前,須減少客製酒的比例,積極設立鼓勵機制,讓員工願意為家鄉努力。
 最後是討論事項,政風室提出兩案,首案為「工程承辦單位應嚴格要求工程監造單位按日提送監工日報表,以維公共工程品質案」;指出工程監造單位承攬縣府公共工程之監造工作,除應督導施工廠商按圖施作外,更應擔負縣府工程之監造責任,且若未按日填報監工報告,爾後工程若發生問題,監工單位極易變造、變更監工紀錄以規避責任。經討論決議承辦人要將工程資料每週建檔,主管也要至少每兩週了解工程進度,驗收過程更要謹慎。第二案為「請自來水廠於102年第3次廉政會報暨安全維護會報提報『飲用水安全維護』專案報告」,強調飲用水安全維護及確保供水正常對民生影響至鉅,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