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製造業、販賣業衛生講習 與會業者及學員獲益良多

  • 2013-10-01
 因應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普及,衛生局特舉辦今年度「食品製造業、販賣業衛生講習」,分就「食品衛生管理」、「CAS優良農產品辨識及認知說明」等主題,講授正確概念及新知。(圖/文:曹重偉)

 因應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普及,衛生局特舉辦今年度「食品製造業、販賣業衛生講習」,分就「食品衛生管理」、「CAS優良農產品辨識及認知說明」等主題,講授正確概念及新知。(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因應地區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逐漸普遍,為維護消費者健康及權益,連江縣衛生局特別舉辦今年度「食品製造業、販賣業衛生講習」,邀請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驗證組副組長張惠萍抵馬,分就「食品衛生管理」、「CAS優良農產品辨識及認知說明」等主題,講授正確概念及新知,與會業者及相關人員獲益良多。
 衛生局日前舉辦今年度「食品製造業、販賣業衛生講習」,主要針對地區從事食品製造業相關業者的年度講習,吸引20多位在地業者及有興趣民眾前往聆聽,部分校內醫護人員也受邀參加,建立對食品管理相關知能,進而能夠指導學童那些東西有害身心。
 此次講習分成兩階段,前半場由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主講「食品衛生管理」,針對6月21日全面落實的新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條文進行說明,包括禁止規範、查驗登記、包裝食品標示、食品容器標示、食品廣告及抽驗等,讓業者瞭解食品衛生已是法律規範,動輒會出狀況會有刑責,提醒業者處理時不可不慎。
 之後就實務面進行食品標示的解說,指出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2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需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者,應一併標示,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也提出許多食品案例探討,讓學員知道原來現行產品多充滿著陷阱,一定要注意各環節及落實自主管理,不用有害物品及做好內容標示,輔導業者產品如何符合現行法規規定。
 後半場由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驗證組副組長張惠萍主講「CAS優良農產品辨識及認知說明」,介紹各類農產品及食品標章、CAS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及驗收注意事項,輔導業者採購食材能正確辨識CAS標章產品,選購低危害風險食材,以確保食材來源之衛生安全及品質,與會業者及學員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