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榮民、遺眷子女就學補助申請 15日截止

  • 2013-10-12
 【本報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為服務、照顧清寒榮民及榮民遺眷子女,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102學年第一學期就學補助」申請,凡符合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表示,就學補助申請對象主要為清寒榮民或榮民遺眷子女,凡年紀未滿卅歲、現正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含專科四、五年級),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70分以上者,均得以申請新臺幣五仟元的補助金。
 另外,對於戰訓或因公殉職的軍人遺族,準用遺眷規定申請此項子女就學補助,而碩、博士研究生則僅限就養榮民遺眷的子女可申辦,相關請領標準及呈報資料請至行政院退輔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