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鼓勵出版事業機構、團體及個人出版優良漁業出版品,增進國人認識漁業及推廣漁業文化,漁業署特訂定「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出版品作業要點」,今年度將訂於11月份受理漁業相關出版品的獎勵申請。依出版品性質分為三類獎項,獲評為第一等級者,可獲得新臺幣25至30萬元獎勵金。
漁業署表示,漁業出版品在傳播漁業新知及傳承漁業文化方面,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為了獎勵出版者發行優良漁業出版品,只要是我國經合法登記之出版事業機構、學術團體、社會團體或農漁民(業)團體或我國國民,所出版的漁業相關出版品--不論是專業書籍、休閒漁業、旅遊,甚至是漫畫、網路出版品等,皆可向漁業署提出申請獎勵。經評審小組依類別審查,持續發行的連續性平面出版品,以及單一之平面書籍或套書出版品,經評為第一等級者,獎勵金各新臺幣30萬元;網際網路或電子出版品經評為最優良者,獎勵金新台幣25萬元,獎項最多有8項,總獎勵金額高達180萬元。
漁業署說明,今年度申請日期為11月1日至12月2日,有意申請者請把握機會,檢送101年11月至102年10月期間出版的漁業相關出版品,並至漁業署網站(漁業法令/行政規則/漁業目/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漁業出版品作業要點),下載填寫相關文件向該署申請。鼓勵過去一年為臺灣與全球漁業留下紀錄的團體與個人,歡迎各界共襄盛舉,踴躍參與。
漁業相關出版品獎勵申請至12/2止 歡迎踴躍參與
- 201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