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有民眾在本報「馬上處理」建議福澳碼頭售票處及候船室應設置哺乳室,提供有需求的媽媽哺乳及換尿布使用;為此衛生局相關人員特地到現場丈量樓板面積,確認依法未達強制設置哺乳室的要求,但會鼓勵管理單位設置。
根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五條規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政府機關(構),依法應設置哺(集)乳室供民眾使用。衛生局特別前往進行丈量,但由於福澳候船室實際供民眾候船使用的空間加上通關走道等,並未達到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因此未達強制設置哺乳室的規定,但衛生局表示,僅能鼓勵管理單位設置,服務有需要的民眾。
港務處則表示,福澳港候船室早年的設計僅為容納100至150位旅客,現在的實際使用旅客早已遠遠超出,高峰時甚至同時湧入400至500位,評量現有空間實無條件再增加哺乳室,不過現在正在興建中的旅運大樓會有完善規劃,工程期間造成的不便也請民眾見諒。
馬上處理/民眾建議福澳碼頭售票處及候船室應設置哺乳室
- 201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