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優質體育環境邁進 體育署擬訂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

  • 2016-10-22
 【記者楊凱棻報導】體育署積極辦理「國民體育法」修正案協助體育團體建置完善組織,朝優質體育環境邁進!
 健全體育團體組織運作效能為當前重要且具急迫性之政策,體育署擬訂「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以「體育團體專章」規範為重點,除將有助體育團體朝向「組織開放化」運作模式發展外,並規範設置體育仲裁專責機構,期盼以公平、公正之行政手段達到調解各方紛爭;另為強化各級主管機關對體育團體之監督管理,也增列體育團體如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級主管機關得為之處理措施等相關規範。
 9月7日行政院長指示為健全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運作,需檢討修訂「國民體育法」,12月底前應將「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提送立法院審議。體育署所擬「國民體育法」修法草案已於19日提報教育部法規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如期報送行政院提送立法院審議。
 此次「國民體育法」修法重點包括組織開放化、設立仲裁機制、強化監管措施等,期盼本次「國民體育法」之修法,能為體育界帶來新氣象,打造更健全、更有效率、更具「良善治理」的體育團體運作機制,進而建構我國更優質體育運動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