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計程車運業得經營多元化客運服務

  • 2016-10-27
 【記者楊凱棻報導】內政部25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計程車運業得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意即未來將出現除了黃色以外的多色計程車。
 根據交通部交路字第 10550120738號令修正發布第 2、4、91 條條文;增訂第 11-1 條條文為「多元化計程車之費率,由計程車客運業於核定運價範圍內自行訂定,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並登載於第2條第4項之網際網路平臺首頁,始得實施。」
 修正條文中提到,計程車客運業為因應特定消費型態所需,得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前項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指以網際網路平臺,整合供需訊息,提供預約載客之計程車服務。
 而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之業者,應於消費者叫車前提供車輛廠牌、牌照號碼、出廠年份、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顯示、消費者乘車評價、預估車資等服務,並依營業計畫書所定期程採全面電子支付及可供消費者乘車後進行服務品質評價。
 多元化計程車接受消費者提出之乘車需求以預約載客為限,不得巡迴攬客或於計程車招呼站排班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