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灣燈會徵選國內表演團體 4日截止

  • 2016-11-01
 【記者吳嘉榮報導】2017台灣燈會國內表演團體即日起開始徵選,請於4日前送件報名,將報名資料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交通部觀光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台灣燈會國內表演團體徵選案」。
 表演團體於踩街及主舞台表演各正取5隊、備取2隊以內為原則。參選資格須經政府登記立案,實際表演人數達40人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合辦燈會縣市政府推薦之該縣市優秀表演團體、曾獲文化部(含前身文建會時期)評選為年度表演藝術扶植團體、曾受該局推薦或曾代表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赴國外參加文化藝術交流有具體事蹟的表演團體、經該局專案審核具優秀公開表演及策劃製作能力之表演團體。
 2017台灣燈會開燈儀式明年2月11日,閉幕儀式明年2月19日,地點雲林虎尾高鐵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