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配合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修改完成,3月起開放第4類自由行方式,即公務人員可直接向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旅宿業、交通運輸業及觀光遊樂業刷卡訂房或購票,旅行業販售商品亦全數納入均可核銷;另第4類自由行開放核銷不追溯生效,以3月1日後刷卡日為基準認定。
為振興國內觀光產業及促進整體經濟提升,依據行政院核定106年國民旅遊卡新制,公務人員1萬6000元休假補助費中,限定其中8000元觀光旅遊額度旅遊方式包含4類:第1類為供機關選擇的團體旅遊行程;第2類是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屬意旅行社個別參團;第3類台灣觀巴或台灣好行套票、交通加住宿的半自助套裝旅遊;以上3類已於1月起實施。
國民旅遊卡推動宗旨,期透過公務人員旅遊消費帶動國人國內旅遊風氣,振興國內觀光產業,進而促進國內整體經濟,106年新制觀光旅遊額度係分兩階段性實施,先行試辦1年,預估50餘萬公務人員用於觀光旅遊額度刷卡將為觀光相關產業創造逾新臺幣56億元消費與商機。後續相關機關將再視執行成效進行滾動檢討。
配合國旅卡檢核系統修改完成 即起開放第4類自由行方式
- 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