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尊賢愛心獎」 8/1接受推薦

  • 2017-06-29
 【本報訊】「吳尊賢愛心獎」,8月1日起接受各方推薦,獎項分為「慈善服務獎」、「公益服務獎」及「社會服務獎」。吳尊賢基金會將評選出3位得獎人,各獎項獎金高達100萬元。
 吳尊賢基金會表示,各獎項被推薦人或團體須具備以下資格,「慈善服務獎」:基於愛心,扶助弱勢,著有績效者;「公益服務獎」:基於愛心,獻身公益,著有績效者;「社會服務獎」:基於愛心,倡導和諧,提升人權,推動社會進步,著有績效者。
 「吳尊賢愛心獎」2年舉辦一次,2017年訂於8月1日至31日接受各方推薦,11月底前完成評選,12月下旬公開表揚,每名得獎人除可獲贈高額獎金100萬元外,還能獲頒評定書及獎章。該基金會以推展社會教育、協贊公益慈善事業等理念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