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勞動部補助鑄造業改善工作環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6點附件一,經勞動部於7月12日修正發布,有關申請事宜,請電洽(07)3513121分機2917、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蕭先生。該要點之電子檔,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下載。
縣府民政處表示,依勞動部來函轉知,該要點係以部分經費補助方式,協助鑄造業改善粉塵、噪音、高溫等工作環境,進而促進國人就業,申請期限至11月15日止,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即停止辦理補助。勞動部補助鑄造業改善工作環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如下:
六、本要點補助經費之用途範圍如下:
(一)全新廠房設置具安全衛生效能之設備:包括新廠房設置具改善粉塵、噪音、高溫等安全衛生效能之設備。
(二)既有廠房設置具安全衛生效能之全新生產線:包括既有廠房之造模區、熔解區、澆注區、砂處理區、後處理區等或其他必要製程區(以下簡稱重點製程區)設置具改善粉塵、噪音、高溫等安全衛生效能之全新生產線,該全新生產線須包含三個重點製程區(含)以上,使整廠轉型升級。
(三)具安全衛生效能之設備。
七、本要點之補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全新廠房設置具安全衛生效能之設備:由審查小組審查後,核定補助金額,每案補助不得超過總費用百分之四十;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既有廠房設置具安全衛生效能之全新生產線:由審查小組審查後,核定補助金額,每案補助不得超過總費用百分之四十;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
事業單位應備具計畫書,就前項補助項目,擇一提出申請。事業單位優先予以前項補助之順序如下:
1、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定中小企業者。
2、未曾接受勞動部鑄造業工作環境改善補助者。
勞動部修正發布補助鑄造業改善工作環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 2017-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