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交旅局辦理國家考試導遊人員訓練補助,獎勵金以支應參加職前訓練費用及台馬交通為主,申請至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申請人經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通過後,將個別通知合格者,備妥領據後擇期發放。相關疑問請電洽(06)2437573、沈小姐,(06)2430747、劉先生,傳真(06)2430747或電郵s00282@mail.tut.edu.tw。
申請人資格須為民國106年5月31日前設籍連江縣居民,並在籍滿6個月(含)以上者,且為民國105年與106年通過導遊人員國家考試及格者。申請應具備4項文件,缺一不可,設籍連江縣戶籍謄本正本、105年或106年導遊人員國家考試及格證影本、參加106年職前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本人匯款帳戶影本。
將資料以掛號信寄至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529號,旅遊學院轉連江縣導遊人員獎勵資格審查委員會收。獎勵金發放程序為106年度獎勵金總金額新台幣15萬元。合格的申請人若是超過15人,則按申請人數平均分配。合格申請人若未達15人以上時,每人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交旅局補助地區參加國家考試導遊人員訓練費用 10/31截止申請
- 2017-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