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縣稅財務罰鍰提撥主辦查緝機關獎金分配標準第二條修正發布

  • 2017-11-04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縣稅財務罰鍰提撥主辦查緝機關獎金分配標準第二條經縣府於9月13日修正發布,連江縣縣稅財務罰鍰提撥主辦查緝機關獎金分配標準第二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二條、依法應提撥主辦查緝機關在事出力人員之獎金為十成分配,其分配標準如左:
 一、財政稅務局七成。
 二、縣政府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