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財政部表示,為了更便利消費者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現在持信用卡消費,已可直接將電子發票儲存在信用卡內,不需再另外出示其它載具,即享有自動對獎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之中獎機會。
財政部指出,財政部現逐步推動以信用卡等支付工具做為電子發票載具,目前民眾只要在新光三越、大潤發、大買家等商家,持已導入電子發票載具功能之信用卡(目前已有17家銀行加入,詳細資料請至文末之官網專區查詢)消費,不需任何申請手續,即可將電子發票存入信用卡,開獎時由發卡銀行主動通知中獎資訊,民眾再至各大超商Kiosk機列印中獎發票兌領獎即可。已使用手機條碼的民眾,可將信用卡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設有領獎資料者,中獎獎金將自動匯入指定帳戶。
財政部進一步提醒,消費者利用信用卡或其他載具儲存電子發票,於統一發票每期開獎時,除有機會兌中一般紙本發票獎項外,更享有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之中獎機會,包括2000元獎金共10000組,還有10組100萬元的大獎。民眾若有信用卡載具的相關問題,可上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www.einvoice.nat.gov.tw)的「信用卡存發票好康專區」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洽詢,亦利用0800-000321服務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信用卡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便利又環保
-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