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納106年度汽燃費 監理站:12月再不繳就開罰

  • 2017-11-30
 【記者曹重偉報導】未繳納106年度汽燃費之車主請注意,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指出,12月再不繳將受罰,未收到補繳通知書之車主,可直接到超商使用Ibon多媒體機器查詢繳納。監理站再次提醒您,務必於12月31日繳費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並祝行車平安。
 106年度汽燃費開徵期已過,經統計未繳納的汽機車超過50萬輛,各縣市監理機關已寄發催繳通知書,限繳日期106年12月31日止,逾期繳納即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百元至3千元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予移送行政執行,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扣薪。
 連江監理站提醒車主收到補繳通知書後,您可選擇下列方式繳納:
 一、持補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OK)、監理機關有駐收公庫等臨櫃繳納。
 二、利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納:電話412-1111或412-6666轉用戶碼169#。
 三、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四、監理服務APP:提供監理最新消息、查詢及繳納燃料費,歡迎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
 以上繳納方式,除了以信用卡轉帳繳納外,均免負擔手續費,歡迎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