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因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旅遊人次逐年攀升,財政部關務署再次提醒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逾2萬元、或新臺幣逾10萬元或逾等值美金2萬元之黃金等洗錢防制物品,應遵守相關規定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避免受罰;另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等方式運送前開物品者亦應遵守相關規範。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近日桃園國際機場查獲一起本國籍旅客攜帶日幣1744萬元自日本東京入境,因未向海關申報,遭裁罰沒入;一越南籍楊姓外配19日欲搭機回越南時,因攜帶143餘萬元台幣,遭海關查獲,因同行另有2人,除當場發還免申報限額30萬元外,超額113萬3000元當場沒入。
該署進一步表示除設有海關之機場、港口外,另提供市區預辦登機服務之桃園機場捷運A1臺北車站,亦有派駐關員受理預辦登機託運行李之洗錢防制申報業務,有關旅客攜帶超逾限量洗錢防制物品之申報方式為:
一、 入境時,於通過紅綠線通關檯前,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及「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等入出境登記表」,並經紅線檯向海關申報後通關。
二、 出境時,入管制區前,請先至海關服務檯填具「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等入出境登記表」,向海關申報後通關。
有關洗錢防制相關申報規定,請至財政部關務署官網(http://web.customs.gov.tw)「旅客服務」專區查詢。
關務署:國人出入境遵守相關規定誠實申報,避免受罰
- 2018-01-25

財政部關務署再次提醒民眾,出入國境應遵守相關規定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圖:財政部關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