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因應第三代行動通信(3G)業務終止前已規劃並積極逐項落實因應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將持續督導各業者完備3G業務平順移轉為4G服務,使消費者轉換為4G服務後,得以原手機、原資費或優於原資費,無縫享有便利之通訊服務。
NCC表示,為達成行動方案規劃零衝擊、無爭議之政策目標,電信事業須提供消費者優於等於原3G資費之4G資費方案,確保用戶於4G仍有原資費或優於原資費,並自主將既有3G系統於業務終止後移為4G異質網路繼續提供服務,保障消費者換約後得以原手機享有原資費服務,完備平順移轉之環境,保障3G用戶轉換4G合約後,可無縫享有便利之通訊服務。
NCC強調,電信事業使用國家稀有頻率資源,經營行動通信業務,須依法取得一定有效期間之特許執照,始得經營。依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48條第1項規定,3G業務特許執照有效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屆期失效,該業務將屆期終止。為保障消費者權益,NCC已於107年1月3日通過因應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並於107年1月12日公告。
NCC表示,為完備行動方案之規劃作為,NCC偕同4家3G業者前往拜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單位,就3G業務終止相關消費者權益保障規劃進行請益;就前揭各單位提供之寶貴經驗,NCC未來將督促業者逐步落實,尤其針對弱勢族群、銀髮族等,務必透過精準、淺顯易懂之說明方式,搭配適用之手機等,利其平順移轉;NCC最後籲請3G用戶,儘速與電信業者接洽轉換為4G服務契約,提早享受優質的行動寬頻服務。
NCC:持續督導業者完備3G移轉4G 無縫享有通訊服務
- 201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