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為提升馬祖食品業者對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認知,並宣導自主管理觀念,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辦理相關課程,採互動模式強化業者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能力,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發生,共同維護民眾安心飲食環境。
食品所執行經濟部工業局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與縣府產發處15日上午於北竿鄉塘岐老人活動中心,晚間於產發處4樓會議室舉行馬祖特產品之食品店標示與營養標示管理實務,由食品所副研究員王薇猗進行課程導引、問卷回饋與互動。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食品產製組長陳志銘主講食品標管理相關法規、食品一般標示、營養標示、案例討論、實作、Q&A等,協助業者了解及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陳志銘表示,食品標示及廣告內容不得誇大、不實、易生誤解,不得涉及醫療效能。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須標示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陳志銘指出,對於食品原產地標示應標示最終產製食品其原產地(國),而食品原料原產地標示應標示食品中所含特定原料其來源原產地(國)。例如台灣加工製造牛肉乾產品,如其牛肉原料來自澳洲,則須標示該食品原產地(國):台灣與牛肉原產地(國):澳洲或等同意義字樣。
馬祖特產品食品店標示與營養標示研習 協助業者了解及遵守相關規定
- 2018-11-17
馬祖特產品之食品店標示與營養標示管理實務15日舉行,協助業者了解及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圖/文:吳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