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教育處為促進連江縣知識體系發展,獎勵以本縣相關議題為主軸優良學術論文或研究。特訂定連江縣政府獎勵連江縣青年子弟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要點,最高獎勵4萬元,並於11月19日起公告施行。
獎勵名額每年度3至8名,得視年度預算額度並依據申請情形於評審委員會中擇優提請調整獎勵名額。獎勵金額,博士論文每名新臺幣2萬元至4萬元。碩士論文每名新臺幣1萬元至3萬元。學術期刊論文每名新臺幣1萬元至2萬元。
申請優良博碩士學位及學術論文獎勵者,應於每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檢附申請表、經審定通過學位論文紙本5份、電子檔光碟1份、已投稿論文期刊接受發表證明文件、學位證書影本向教育處申請。
獎勵對象,凡設籍本縣縣民於2年內(指申請年度前2年之6月1日以後)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論文或經教育部公告為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所列學校研究所博、碩士論文發表在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或學術研究,其內容與連江縣地區文化、社會、教育、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觀光旅遊及經濟發展有關論文,並可提供作為政府施政參考,均得提出申請。
縣府訂定獎勵連江縣青年子弟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 最高4萬元
-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