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產發處為配合中央執行商品標示全面性聯合稽查執行計畫,即日起至108年1月31日將至本縣各實體店面進行環保鞋、燃料膏2項商品全面性查訪。
本次專案查核品項為環保鞋(含有聚胺酯(PU)大底易水解材質)、燃料膏(酒精膏)。依據鞋類商品標示基準規定,業者所販售商品應標示品名、製造(進口)商資訊、產地、鞋面大底主要材料、尺碼、製造年月、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而燃料膏(酒精膏)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品名、製造(進口)商資訊、產地、製造年月、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產發處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
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產發處檢舉專線22975舉報,若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以防止來路不明劣質商品危害國人的健康,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產發處即起展開環保鞋、燃料膏2項商品全面性查訪
- 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