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6月1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並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為使該法適用對象能充分了解修正內容,法務部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編製宣導摺頁供各機關參考運用。電子檔並置於該部廉政署網站(https://goo.gl/Hg2io1)/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縣府政風處依法務部來函轉知,修正旨在要求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應避免瓜田李下,以減少執行職務時公器私用或利益輸送機會,並使防止利益衝突手段更符合比例原則。該法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法務部將於6個月內制定施行細則並加強宣導,以利後續執行。
宣導摺頁包含修正後該法適用對象(公職人員與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義務(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與迴避情形彙報)、假借職權圖利禁止、請託關說禁止、交易或補助行為禁止、例外規定與揭露身分義務、行政調查、違法罰鍰、裁罰機關等規範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公職人員之範圍,將較具有利益輸送之虞之職務納入規範。
二、擴大公職人員之關係人範圍,將與公職人員具有財產上及身分上利害關係者納入規範。
三、明訂非財產上之利益定義,以資明確適用。
四、修正自行迴避、申請迴避及職權迴避之規定。
五、明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託關說之禁止規範。
六、增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機關為補助或交易行為禁止之例外規定。
七、增列受調查機關之配合義務。
八、依據不同違法行為之態樣,修正處罰鍰之金額。
九、修正裁罰受理機關。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發布 法務部編製摺頁供各機關參考
- 2018-12-1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公布,法務部編製宣導摺頁供各機關參考運用,電子檔請自行下載運用。(圖:法務部廉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