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組織規程編制表經縣府於7月30日修正發布,自民國107年7月16日生效。員額編制共20人,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五」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本編制表所列會計室主任,由留任職務列等相當之原職會計室主任出缺後改置。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置局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0至11職等,縣府一級單位主管及一級機關首長,其總數二分之一得比照簡任第12職等,為地方制度法所定。副局長1人,職務列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局長或副局長其中1人,必要時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局長由師(一)級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副局長由師(二)級以上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秘書1人,職務列薦任第7至8職等,總核稿秘書列薦任第8至9職等。科長5人,職務列薦任第8至9職等,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主管保健、醫政、疾病管制、藥政業務之科長,必要時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師(二)級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社會工作師1人,職務列薦任第6至7職等。科員2人,職務列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技士3人,職務列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辦理醫事業務之技士員額總數十五分之一以下,必要時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師(三)級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但員額不足1人時,得以1人計。衛生稽查員1人,職務列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技佐2人,職務列委任第4至5職等。書記1人,職務列委任第1至3職等。
人事室主任1人,職務列薦任第8至9職等,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會計室主任1人,職務列薦任第8至9職等,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縣府修正發布衛福局組織規程編制表
-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