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洲豬瘟 農委會再次提醒民眾 勿違規攜帶肉品入境

  • 2018-12-13
 【記者吳嘉榮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呼籲防範非洲豬瘟入台,民眾於國外疫情嚴峻之時,一定要配合政府防疫檢疫措施,保護我國養豬產業。同時也提醒民眾,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已經在11月30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罰鍰金額已提高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金額相當高,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農委會12日說明,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該會防檢局自今年8月間起自機場、港口旅客沒入、機場、港口農產品棄置箱之大陸豬肉製品採樣,12日再次驗出2例(臘腸及紅腸)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繼10月31日、11月13日及11月30日驗出3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後,再次驗出第4例及第5例。
 第4例豬肉製品臘腸是12月1日由我國籍旅客自重慶攜入,第5例豬肉製品紅腸是12月2日由大陸籍旅客自哈爾濱攜入,均由桃園機場入境,同遭防檢局新竹分局查獲,已裁罰1萬5千元罰鍰,肉品經採樣後已沒入銷毀。
 農委會表示,為確保廚餘養豬安全性,已自12月起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國內2045場廚餘養豬場,由環保機關等單位展開聯合稽查,稽查重點為有無落實高溫蒸煮規定,至12月10日已完成稽查794場,其中5場不符蒸煮規定,將由環保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進行裁罰。
 另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除目前已持續強化各項宣導措施外,防檢局近日並已印製宣導海報及製作宣導布條,海報將透過各縣市政府於鄉鎮區公所、村里民活動中心、農漁會及各級學校公布欄張貼,宣導布條則懸掛於垃圾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