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綜所稅核定補徵稅單即將寄發 繳納期間16日至25日

  • 2019-01-09
 【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補稅案件,即將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6日至25日,請多加利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安全又便利。
 該局說明,經統計該局所轄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市、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補稅案件共約10萬2千餘件,補稅金額達12億9千餘萬元,接獲繳款書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現金連同繳款書至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漁會等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繳納外,亦可於繳納期間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或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詳細繳稅操作方式,可參閱繳款書背面說明。
 該局進一步說明,繳稅管道新增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及銀行之APP,請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線上完成繳稅,安全又便利,請民眾多加利用,相關說明可參閱該局網站行動支付工具繳稅專區。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接獲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如對於核定或補稅內容有疑問者,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等單位查詢;如內容無誤者,請於繳納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因逾期繳稅,增加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負擔,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