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為了有效遏止酒駕歪風,今年3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其中機車、汽車駕駛人酒駕和拒測將加重罰鍰、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共責等新規定7月1日上路,提醒民眾注意。對此,南竿警察所已陸續舉辦六場次宣導活動,加速民眾了解新規定,同時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害命新聞事件頻傳,為了遏止酒駕釀憾事的民怨問題,立法院陸續修法通過,其中今年3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部分新規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酒駕新制如下:
一、提高酒駕違規罰鍰:汽車初次酒駕從原本1萬9500元到9萬,提高為3萬到12萬;機車則維持1萬5000到9萬。
二、累犯加重罰鍰: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即處以最高罰鍰;機車9萬、汽車12萬,第3次以上按次加罰9萬。
三、酒駕拒測加重處罰:從9萬提高到18萬,5年內第2次後每次加重18萬元。
四、酒駕吊扣駕照: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
五、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案,將可沒入車輛。
六、酒駕者同車共責:與酒駕者同車者,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不過排除年紀太長、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之處罰。
七、懲罰性損害賠償金:汽車運輸業所屬之職業駕駛人執行職務有「酒駕」或「拒測」的情形,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八、慢車酒駕、拒測加重處罰:騎自行車酒駕超標,根據新規定,可罰600元至1200元,拒絕接受酒測可罰2400元。
對於即將上路的新制,局長廖恆裕表示,酒後駕駛導致死亡交通事故在臺灣是層出不窮,往往造成許多家庭悲劇,但警方酒駕取締件數卻不減反增,統計今年截至6月29日止,警方已取締12件酒駕案件,較去年整年度9件大幅成長,顯示許多酒駕者仍心存僥倖。而暑假是歡樂的季節,卻是酒駕肇事的第2個高峰期,地區民眾通常好客,有朋自遠方來多會以酒招待貴賓,但飲酒一定要適量,酒後更不能駕(騎)車,否則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縣警局將7月1日至3日及7月26日,共計4日配合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藉此宣示政府執法決心及修法成效,同時也呼籲鄉親酒後不開車,酒駕零容忍。希望透過這次修法重罰能降低憾事,同時導正民眾酒駕的僥倖心態。
酒駕新制7月上路 縣警局2日、3日、26日配合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駕
- 2019-07-02

酒駕新制7月1日上路,縣警局將7月1日至3日及7月26日,共計4日配合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藉此宣示政府執法決心。(圖:連江縣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