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8月1日起。
▲諮詢:23694轉6216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各鄉公所(南竿22757轉56、北竿56690轉108、莒光89146轉22、東引77205轉25)。
▲發給:一般幼兒每名幼兒每月發給2,500元,3名以上子女每名幼兒每月再加發1,000元。
▲對象: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之我國籍幼兒;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家庭;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就讀於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方式: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幼兒戶籍地鄉公所提出申請。
▲文件:2-4歲育兒津貼申請表;幼兒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幼兒或申請人之金融帳戶(郵局或台銀影本);其它相關佐證資料(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幼兒滿2歲當月還領有衛生福利部發放0-2育兒津貼者無須重新申請,由衛福部資訊系統提供資料審核,已領取本縣家庭照顧子女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該津貼。
2至4歲育兒津貼8月1日起受理 教育處:洽各鄉公所
- 201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