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108年度住宅補貼即日起至8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可至各鄉公所或縣府產發處1樓領取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或透過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http://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下載填寫。
住宅補貼申請的項目,本縣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3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請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民眾踴躍申請。
受理截止日前,申請書件請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產發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bit.ly/2O6kMQO)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申請住宅補貼者,應具備條件為本國國民且年滿20歲;未滿20歲已結婚;未滿20歲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家庭組成須具備其中一種,包括有配偶者;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單身年滿40歲者;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兄弟姊妹應為單身);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租金補貼限無自有住宅,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限無自有住宅或於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限僅持有1戶住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有租金補貼。
108年度住宅補貼即起至8月底受理申請
- 2019-07-23

108年度住宅補貼即日起至8月30日受理申請,請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民眾踴躍申請。(圖:產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