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有哪些場所需要強制佩戴口罩?
A:包含「醫療照護、公共運輸、民生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構)」等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指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COVID-19之室內場所),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除了有助於防範COVID-19之外,對於其他各類經由飛沫、空氣傳播之疾病也能發揮防護效果。
Q4-1:教育學習場所包括學校嗎?
A:考量學校教室、幼兒園、安親班、補習班等場所多為特定人,故不列入須強制佩戴口罩之場所。由教育部依據指揮中心公告相關指引,督導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
Q4-2:進入觀展觀賽場所要強制佩戴口罩的對象,包括表演者、運動員嗎?
A:要求強制佩戴口罩的對象主要是針對進入該場所觀展觀賽的民眾。表演、競賽活動之主辦單位應做好表演者、運動員及觀眾之動線分流,並確保舞台、比賽場地能與觀眾保持足夠之社交距離,至於表演者、運動員,於演出、比賽前後應佩戴口罩。如為指揮中心核准之特殊檢疫專案,應依核定之防疫計畫辦理。
Q4-3:醫院照護機構的住院病人、住民或托嬰中心受托的嬰幼兒是不是也要強制佩戴口罩?
A:要求強制佩戴口罩的對象主要是針對進入該類場域就醫、陪探病、探視、接送嬰幼兒或辦理事務之民眾。但如果該類場域已律定住院病人、住民或受托的嬰幼兒等對象,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或配合其他防疫措施,以符合感染管制要求,則應依規定辦理。
Q4-4:八大類高風險場域的工作人員是不是也要強制佩戴口罩?
A:要求強制佩戴口罩的對象主要是針對進入高風險場域活動的民眾。而該等場域內的工作人員,若其工作性質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如市場或商店之銷售人員、展演場所引導人員、接待洽公民眾之人員等,建議工作期間應佩戴口罩,若是擔任內勤人員,則落實防疫新生活之措施即可。但如果該場域已律定工作人員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以符合感染管制要求,如醫療照護機構,則應依規定辦理。
Q5-1:在強制佩戴口罩的場所內,如果要飲食怎麼辦?
A:如果該場所允許飲食,可以在與不特定人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如隔板)之情形下,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飲食完畢就立即戴上口罩。如果該場所本來就禁止飲食,請遵守規定並全程佩戴口罩。
此外,餐廳雖非屬強制佩戴口罩之場域,業者及民眾仍應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以降低傳染風險。業者應確保民眾與不特定人之社交距離(拉大桌距、提供隔板/隔屏/隔簾),降低一桌用餐人數,並落實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民眾在用餐的時候,請盡量不要交談,如要交談、離開座位取餐/上廁所等非用餐狀態下,請戴上口罩。
Q5-2:如果是在航班、高鐵及台鐵車廂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亦無法提供阻隔設備之場所,但仍有飲食需求的話,應該怎麼辦?
A:在可飲食之公共運輸車廂或海空運航班中,在與不特定人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如隔板)或社交距離內不特定人均有佩戴口罩之情形下,可暫時取下口罩飲食,飲食期間不交談,並於飲食完畢須立即戴上口罩。(3-2、未完待續)
秋冬防疫專案/12月起8大場域強制戴口罩 Q&A ◎連江縣疫情指揮中心
-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