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環資局近日發現部分民眾、機關,對資源回收物的排出分類有些疑惑與誤解,分類後端也反應,會有非資源回收之物品混在一起回收,除了造成資源回收無法分類外,亦會造成回收後端分類人員的困擾,尤其電子發票、濾心、碳粉夾、氣泡包裝紙及陶瓷等為常見分類錯誤,敬請軍民鄉親多加注意及配合。
環資局提供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物,作為資源回收分類依據(下載連結:https://ppt.cc/fLkIEx)。若有木材及木質家具排出,請撥打0836-26520預約清運,請勿直接丟棄於資源回收車。應回收項目分類如下:
廢紙類:
可回收:雜誌、影印紙、傳真紙、包裝紙、紙製茶葉罐、便條紙、日曆、紙袋、再生紙、報紙、電腦報表紙、宣傳單、衛生紙滾筒、電話簿、月曆、紙箱、瓦楞紙、書籍、購物紙袋、信封、名片、紙杯、紙製糖果禮盒、筆記本、其他純紙漿成品。不可回收:紙尿(片)、衛生紙(棉)、複寫紙、蠟紙、離心紙(貼紙底襯)、轉印紙、砂紙、塑膠光面廢紙等。
紙容器:
可回收:1、紙容器及鋁箔包(具回收標誌):裝填食品、動物食品、飼料、乳製品、調味品、醋、食用油脂、飲料、礦泉水、純水、蒸餾水及其他供飲用之包裝水、酒、藥酒、含胺基酸類及多種維他命之內服液劑、氧氣、化粧品(不含彩粧類)、人身清潔保養用品、動物清潔保養用品、精油及樹脂狀物質、香水、除臭劑、海水、鹽、清潔劑、酒精、眼鏡清洗液、保養液、紙巾、濕巾、乾燥劑、除濕劑、電瓶液、潤滑油、潤滑劑、液壓油、著色料、顏料、染料、墨、蠟、擦光劑、除垢劑、抗震劑、防銹劑、防凍劑、塗料(係指油漆、油漆溶劑、水泥漆、凡立水)、接著劑、填縫劑、補土、塑鋼土之紙容器。2、紙餐具:紙杯、紙碗、紙餐盤、紙餐盒(含內盒)等。不可回收:塑膠叉子、塑膠刀子、筷子、牙籤、牙線、泡麵碗。
廢鐵類
可回收:1、鐵容器類:裝填調製食品(含調味品)、飲料、酒(含藥酒)、醋、包裝飲用水、調製食用油脂、乳製品、化妝品(不含彩妝類)、清潔劑、塗料(含油漆、樹脂)等之鐵罐。2、鐵製用品類:鐵窗、鐵板、鐵棍、鐵籠、鐵箱、鐵欄杆、鐵製鉛筆盒、鐵門、鐵架、鐵棒、鐵鉤、鐵桶、鐵條、鐵鐘、鐵器、鐵鍋、鐵櫃、鐵絲、圖釘、鐵釘、鐵碗、鐵塊、鐵鍊、鐵皮、鐵杯、鐵盆、鐵鎚頭、菜刀刀身、雨傘骨架、鐵製餅乾盒、鋼筋。不可回收:冰櫃、瓦斯瓶(罐)、盛裝各類氣體鋼瓶、鐵製印台、冰櫥、滅火器。
廢鋁類:
可回收:1、鋁容器類:裝填調製食品(含調味品)、塗料(含油漆、樹脂)、調製食用油脂、乳製品、酒(含藥酒)、醋、飲料、清潔劑、包裝飲用水、化妝品(不含彩妝類)之鋁罐。2、鋁製用品類:鋁鍋、鋁盆、鋁門窗外框、鋁合金鋼圈。不可回收:只要非鋁類的附著物需分離拆解,否則不回收。
其他金屬:
可回收:包覆銅線電線、不銹鋼製品、金屬釘書機、金屬製菜籃、金屬剪刀、金屬湯匙、叉子、鑰匙、門鎖、金屬製衣架、銅製品、不銹鋼瓦斯爐、鋼圈。不可回收:電器開關、保險絲等。
廢塑膠類
可回收:1、塑膠容器類:PET、PVC、PP、PE、PS等材質用來盛裝礦泉水、牛奶、養樂多、茶、飲料、家庭用食用油品、清潔劑(指液體清潔劑)、洗髮精、潤髮乳、沐浴乳等瓶罐。2、一般塑膠類:塑膠盒、塑膠盆、塑膠桌椅、軟片盒、塑膠製資料夾、磁片盒、塑膠製餅乾盒、保鮮盒、塑膠臉盆、牙膏軟管、塑膠花盆、壓克力、塑膠(水)管、膠水瓶、塑膠菜籃、塑膠製衣架、塑膠洒水器、塑膠水桶、塑膠籃、塑膠水盤。不可回收:玻璃纖維FRP物品、汽機車坐墊、塑膠膜、化學纖維物品、汽機車置物箱、塑膠繩、尼龍繩、安全帽、塑膠布、樹脂、安全座椅、塑膠地板、護貝膠膜、腳踏墊、保鮮膜、墊子、塑膠製印台、泡棉、旅行袋、膠帶、雨衣、錄音帶、原子筆、百葉窗、錄影帶、吸管、飼料袋、唱片、刷子、底片、修正液瓶、呼叫器、板擦、塑膠玩具、塑膠鉛筆盒、塑膠包裝紙。
保麗龍:
可回收:保麗龍,含漁貨箱、冰品盒、蛋糕盒、電子電器包裝用及箱子充填物等。
廢塑膠袋:
可回收:乾淨之塑膠袋。不可回收:髒的塑膠袋(沾有湯汁、油漬、血水等)、糖果(餅乾、茶包)塑膠小包裝袋、食品(零食)等內層有錫箔或鋁箔等複合性材質的塑膠袋。
廢玻璃類:
可回收:裝填調製食品(含調味品)、化妝品(不含彩妝類)、飲料、清潔劑、酒(含藥酒)、醋、塗料(含油漆、樹脂)、包裝飲用水、調製食用油脂、乳製品等之玻璃瓶(罐)、玻璃盤、玻璃杯、玻璃碗。不可回收:強化(安全)玻璃、隔熱玻璃、防火玻璃、衛浴設備、陶磁(瓷)製品、陶瓷花瓶、陶瓷酒瓶、門窗玻璃、鏡子、魚缸、玻璃墊、燈具、磁磚、玻璃半成品及原料。
舊衣類
可回收:衣褲類、上衣、褲子、裙子、洋裝、外套、西裝。不可回收:廣告(選舉)旗幟、廣告(選舉)背心、枕頭、衣服半成品、棉被、碎布料、襪子、鞋類、毛線、皮帶、腰帶、地毯、抹布、窗簾、各式皮包、手套、坐墊、踏墊、桌布、圍裙、絨毛玩具、布偶、內衣褲、毛巾、浴巾、布袋、布條、床單。
廢輪胎:
可回收:廢汽車、機車及腳踏車之輪胎外胎。不可回收:特種車輛使用之實心輪胎、飛機胎、內胎。
廢家電類:
可回收:1、大型家電: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影印機、音響、抽油煙機等。2、小型家電:行動電話、呼叫器、電熱水瓶、電磁爐、脫水機、電鍋、飲水機、微波爐、烘乾機、吹風機、烤箱、電風扇、電暖爐、烘碗機、咖啡機、收錄音機、傳真機、影音光碟機、錄放影機等。不可回收:木製音箱。
資訊物品類:
可回收:筆記型電腦、監視器(螢幕)、個人電腦(含主機板)、硬式磁碟機、電源器、機殼及印表機、光碟片。不可回收:電腦磁片、監視系統之螢幕、電腦零件。
光碟片:可回收包括CD、VCD、DVD,不含外殼。
廢乾電池:可回收水銀電池、鹼性電池、鋰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充電電池、鈕扣型電池等(型式包括1號、2號、3號、4號)。
廢鉛蓄電池:可回收汽、機車之鉛蓄電池等。
農藥廢容器:可回收環境衛生用藥(含一般環境用藥及特殊環境用藥)、農藥、肥料之金屬製容器、塑膠製容器、玻璃製容器或外包裝盒等。
廢日光燈可回收:直管日光燈、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白熾燈泡、高強度照明燈管、供照明使用之直管型、環管型、安定器內藏式型及緊密型發光二極體(LightEmittingDiode,LED照明光源)。不可回收:燈帽直徑2.6公分以下的電燈泡。
水銀體溫計:可回收測量人體溫度所使用的水銀體溫計,不含實驗室用的。
其他類:可回收堪用家具、彈簧床墊等。不可回收各類球類、軟片、石綿瓦、木製玩具、木製物品、白板、各項橡膠製物品(廢輪胎除外)、電話卡、各種筆類、橡皮擦等。
環保署公告可回收項目垃圾分類與資源 敬請軍民鄉親注意及配合
-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