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公告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建議協議延後行程

  • 2021-05-18
 【記者吳嘉榮報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變化,為共同嚴守社區防線,交通部觀光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公告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出團期間即日起至6月8日),原則上請旅行業與旅客雙方協議延後。
 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辦理,即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行政規費及已支付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內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若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