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各金融機構即起減免ATM跨行轉帳手續費

  • 2021-05-28
 【記者曹重偉報導】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警戒第三級,包括中華郵政等各金融機構減免ATM跨行轉帳手續費(含實體 ATM、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等通路)措施,一律自110年5月20日零時起實施;倘因金融機構系統未及調整,將以事後退費方式辦理,請全國民眾放心。
 中華郵政指出,有關跨行轉帳定義,與歷次跨行轉帳手續費優惠或調整措施定義一致。FXML、FEDI等企業大額資金收付交易,採行之安全機制、管控原則、作業模式及所涉風險等,與一般轉帳(不具收款戶名或身分證號檢核功能)迥異,非屬「跨行轉帳」交易範疇,故不適用減免措施。
 機構法人如使用企網銀跨行轉帳(不具收款戶名或身分證號檢核功能)交易辦理資金調度或支付,金融機構確實透過跨行轉帳訊息傳輸跨行交易者,與一般民眾同等適用減免措施;非屬前述作業者,不適用減免措施,金融機構應於企網銀清楚提示或說明金融機構後台採行之跨行交易機制,俾企業客戶辨明,以維護客戶權益。
 民眾以網路銀行(含行動銀行)或實體等ATM轉帳交易繳納費稅者,適用減免措施,惟若以其他工具或管道,例如超商、e-Bill全國繳費網、電子支付機構APP及事業單位APP等應用其他支付機制繳納費稅者,其所涉之多方權利義務與轉帳不同,非屬跨行轉帳交易範疇,不適用減免措施;該等交易惠請金融機構轉知是類交易平台,應提示使用者不適用減免措施,以維護民眾權益。
 實體ATM之跨行轉帳手續費減免2元;金融機構間則分由財金公司及轉出行各減收1元;現行所有1000元含以下之ATM轉帳交易,財金公司自108年4月1日起向金融機構收取之跨行交易處理費已為0元,故已無減收議題,惟金融機構如提供較佳優惠者,從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