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食品倉儲、KTV業者衛生管理 衛福局4月至5月初執行專案查核

  • 2021-06-08
 為強化食品倉儲、KTV業者衛生管理,衛福局於今年4月至5月初執行專案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項目經複查後合格或持續追蹤。(圖:連江縣衛福局)

 為強化食品倉儲、KTV業者衛生管理,衛福局於今年4月至5月初執行專案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項目經複查後合格或持續追蹤。(圖:連江縣衛福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為強化食品倉儲、KTV業者衛生管理,連江縣衛福局於4月至5月初執行專案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缺失部分經複查後合格或持續追蹤,抽驗3家KTV販售冰塊或茶,檢驗均符合標準。
 衛福局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食品倉儲、KTV業者專案查核;查核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從業人員體檢等,並抽驗相關產品,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此次專案針對本縣2家食品販售具獨立冷凍或冷藏倉儲空間之業者(尚鮮水產商行、福祥企業社)、1家KTV業(好樂門歌舞廣場)共3家業者進行稽查,GHP查核結果有1家倉儲業有冷凍冷藏庫內食材應墊高、KTV業者有從業人員未體檢之缺失,均命限期改正後,1家複查合格、1家因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尚未完成體檢,衛福局後續將追蹤查核確認。
 另抽驗本縣3家KTV(好樂門歌舞廣場、山隴城、維也納卡拉OK)供應或販售之3件冰塊或茶檢驗衛生指標菌,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福局指出,依規定不論食品物流、倉儲、販售業者,其倉庫內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同時提醒縣內餐飲業者食材及器具也不可直接放置地面,以防止遭受污染。
 KTV業者若有直接接觸製售食品行為(如製冰、調飲等),其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餐飲從業人員體檢至少1次,避免餐飲從業人員若患有食媒性疾病,其病原菌或病毒藉由器具及容器等媒介物間接污染食品。鄉親或食品業者如有不清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可逕洽食品藥物管理科,聯絡電話:0836-22095轉8881及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