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舢舨等裝設AIS自動識別系統1日-31日登記

  • 2021-07-06
 農委會110年度漁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之1、第6點、第7點修正規定請漁業人踴躍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登記,漁業人應於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內,填具登記書向所屬區漁會登記,由區漁會將登記名單送農委會會,依各區漁會登記數量及下列順位核定:
 (一)、第一順位:舢舨、漁筏。
 (二)、第二順位:總噸位20以上漁船。
 (三)、第三順位:前二款以外漁船。
 第一順位及第二順位核定後之剩餘台數,不足以分配第三順位漁船時,依前點第二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