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行政院農委會6月30日修正發布110年度漁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之1、第6點、第7點。若漁業人未於要點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或登記漁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AIS),仍有申請意願者請於7月1日至31日填具登記書(https://reurl.cc/VEWyny)向所屬區漁會登記。
區漁會將登記名單送農委會漁業署,漁業署依各區漁會登記數量及下列順位核定:
一、第一順位:舢舨、漁筏。
二、第二順位:總噸位二十以上漁船。
三、第三順位:前二款以外漁船。
第一順位及第二順位核定後剩餘台數,不足以分配第三順位漁船時,依第三順位登記數量佔第三順位登記總數之比例分配各區漁會補助台數,區漁會以公開方式抽籤排序後,送漁業署核定。
110年度漁船裝設AIS自動識別系統 即起至31日區漁會登記
- 2021-07-07

漁業人未於要點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或登記AIS,仍有申請意願者請於7月1日至31日向所屬區漁會登記。(圖: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