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產品食用安全 農委會推農藥購買實名制

  • 2021-07-08
 【本報訊】為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農委會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於110年7月1日公告修正規定要求零售農藥販賣業者陳報販售資料時須增加陳報交易對象之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請農民或一般民眾於購買農藥時配合,透過農藥購買紀錄也可佐證實耕者身分,讓農業政策更精準到位。
 農委會指出,近年來消費者對於農產品安全及農業環境永續經營日益重視,為輔導農業經營者正確使用農藥,參考肥料購買實名制成功經驗,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自110年7月1日公告修正「農藥管理法第35條第2項所定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應定期陳報資料之格式內容頻率及方式」規定,新增登記農藥購買人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
 農民第一次買農藥時可出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核對身分,在有POS系統的店家回購時,則可採報電話方式,自動帶入先前登記的資料,亦可用系統的會員條碼,跨店購買免再登記,加速農藥販賣業對於農藥購買紀錄登記及陳報作業。
 農委會說明,為讓農民瞭解購買農藥時應配合實名制,已由各試驗改良場所辦理農民政策座談85場次,並拍攝宣傳短片與錄製廣播持續推播,同時印製海報,供各界利用宣導。該會特別感謝農藥販賣業者長期共同配合政府政策為農藥安全把關,並在本次政策推動過程中提供許多建議,順利啟動農藥購買實名制。最後,農委會強調為提升農藥使用安全,減少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未來執行方式也將滾動式檢討,讓消費者、農民和業者、環境,共創全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