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日公布國內新冠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26日,並自13日啟動微解封措施適度容許旅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行政院指示及配合指揮中心防疫管制原則,就所業管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國家風景區微解封訂定了包括場域、工作人員、業者及遊客須遵守的參考指引,基於防疫一致性,若所在地方縣市政府另有嚴格防疫管制或封閉措施,則配合地方政府規定調整,重點管制措施如下:
▲國家風景區:
一、封閉型景點:開放具有單一出入口園區、遊客中心,容留量為承載人數40%,並採實聯制、戴口罩、出入口量測體溫的措施。最晚入園時間每日下午4時止。封閉型室內展覽館、視聽室、教育場域等暫不開放。封閉型景點海邊、沙灘等遊憩區不開放。
二、非封閉型景點: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引,宣導維持社交安全距離與戴口罩等防疫作為。加強監測人流聚集狀況,若有人流密度過高情形,應適時分流、管制或封閉,並於主要區位警示,同時透過網站、臉書等相關媒體加強分流宣導。基於防疫一致性,若所在地方縣市政府或原鄉部落另有嚴格防疫管制或封閉措施配合調整。部分熱點避免人潮聚集仍維持預警性關閉,據點內海邊、沙灘不開放。
三、遊客管理:禁止無法全程佩戴口罩活動。禁止水域活動。禁止邊走邊吃或抽菸,避免戶外10人以上群聚。
四、停車場:停車場出入口管制入場。場內以三角錐或警示帶封閉車格將可供停車數減為原數量40%。隨時視現場狀況及服務品質適時彈性調整,必要時得予以關閉。據點周邊路邊停車場實施管制,必要時協調當地交通警察車流處理。
五、國家風景區據點內賣店(無獨立用餐空間):管制措施採實聯制、單一出入口及於出入口量測體溫措施後,開放飲食外帶,禁止內用、邊走邊吃或抽菸。管理措施為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準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六、國家風景區據點內餐廳(具獨立用餐空間):僅提供套餐(不提供自助式餐點),不得提供共餐、自助餐等型式。管理措施為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依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
七、裁罰規範:違反防疫相關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餐飲業於各級警戒期間受地方政府依違反防疫規定,處罰確認一次者,應停止營業3日;累計兩次者,應停止營業7日;累計三次以上,應停止營業30日。
▲觀光遊樂業:
一、遊客及總量管制:單一進出口。人流總量管制(園區最大承載量40%)。預警、分流、管制等3級管理。入園採預約制。全面實施實聯制。入園全程佩戴口罩、落實體溫量測。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含入出園),並避免群聚。每日下午4時截止入園。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人員造冊。落實體溫量測、健康狀況監測。全程佩戴口罩,鼓勵安裝台灣社交距離APP。
三、場域管理:
1、遊樂設施型場域:設施採預約制。遊客乘坐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並避免群聚。禁止邊走邊吃或抽菸。設施使用後立即消毒。室內表演場館及展覽場館不開放。水域設施禁止。
2、自然型場域管理:室內表演場館及展覽場館不開放。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並避免群聚。禁止邊走邊吃或抽菸,
四、餐飲防疫管理:符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指引,有隔板、梅花座或可維持用餐社交距離者,可提供內用服務,但僅提供套餐,不提供自助式餐點、不提供共餐等型式。
五、環境、設施清消管理:訂定環境、設施清潔及消毒計畫。加強消毒頻率。增加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頻率。
六、應變措施:有確定病例時,暫停營業3天,進行園區清潔消毒。盤點園區內所有相關人員並完成造冊。配合疫情調查,有密切接觸者並接受採檢及居家隔離。
七、稽查機制:業者自主每日巡查營業及防疫措施執行情形。觀光局或縣市政府採取不定期抽查。
▲旅行業:每團人數應於9人以下(包含隨團服務人員),並應遵守食、宿、行、遊、購等各場所及景點相關主管機關防疫指引及防疫旅遊參考守則規定。
▲觀光旅館及旅館附設餐廳:符合食品藥物管理署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者,可提供內用服務。但不開放宴會形式或大型餐會。
交通部觀光局呼籲民眾,三級警戒延長至26日,13日微解封前仍應避免跨區移動,並賡續要求觀光遊樂業者及轄管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澈底落實防疫政策,避免警戒期不必要的旅遊群聚活動接觸,嚴格執行景區勸離民眾、全程佩戴口罩,如有不聽勸離或未戴口罩者即當場取締舉發,期齊心共同努力守護民眾健康,提供民眾安全的環境。
觀光產業及國家風景區13日啟動微解封 交通部觀光局籲落實防疫政策
- 202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