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沿近海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六、有海上接觸史之漁船進港後應辦理檢疫作業;檢疫作業流程及應辦理事項。活魚運搬船及白帶魚運搬船,依「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及「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漁業人應配合安排漁船船員居家檢疫場所及防疫車輛。
漁船船員於辦理檢疫作業前之等待期間,不得擅離指定碼頭區域。
七、應辦理檢疫作業之漁船,漁業人得於漁船進港後十小時內完成卸魚,並遵守下列事項:
(一)卸魚作業人員應實名登記,進入卸魚區應先量測體溫, 卸魚後應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實名登記表。
(二)所有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及手套。
(三)卸魚作業人員應與船員保持一公尺以上距離。
應辦理檢疫作業之漁船卸魚未能依前項規定辦理時,漁業人應委請政府立案之清潔消毒業者,將漁船全面清消後,另委由該船船上船員以外之人員,進行卸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八款規定,處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收回漁業人之漁業證照、漁業從業人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一年以下處分;情節重大者得撤銷漁業人之漁業證照或漁業從業人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
(一)違反第四點第一項規定,應主動通報而未通報。
(二)違反第四點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未依指示停泊指定港口。
(三)違反第六點第二項規定,未依規定安排居家檢疫場所或防疫車輛。
(四)違反第六點第三項規定,擅離指定碼頭區域。
(五)卸魚不符合第七點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
檢疫期間如有違反檢疫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辦理。
疫情期間 近海漁船作業應遵守及注意事項(下) /馬祖區漁會
-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