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台通報

  • 2007-11-05
 壹、國軍貫徹「政治中立」應行注意事項:
 一、國防法第六條: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現役軍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
 (二)迫使現役軍人加入政黨、政治團體或參與、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
 (三)軍事機關內部建立組織以推展黨務、宣傳政見或其他政治性活動。
 二、對各項選舉,國軍人員均不得為任何候選人助選,同時嚴禁各候選人及相關人員進入單位、營區、駐地從事各種與選舉有關之活動,各級幹部必須排除所有有關政治活動的人情、壓力與關說,以免引起民眾對國軍中立立場的質疑。
 三、各級應持恆宣導「軍隊國家化」及「政治中立」相關規定,教育所屬人員知法守法,絕不參加任何有損軍譽之政治活動。
 貳、注意身體保健:
 台灣每年十一月至次年二、三月為流感高峰期,冬季是好發季節,有鑑於此,請官兵提高警覺,加強對流感預防,養成注重個人衛生、重視公共衛生及勤於洗手之習慣。
 參、用電安全:
 嚴禁於寢室、班哨、坑道內放置易燃(爆)品、私(搭)接電線及使用電爐、電鍋等高耗電量用品,以免造成電載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