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人權故事/敬恆國小 陳詩函

  • 2007-03-24
 人權有很多種,如:發言權、隱私權……等。就算是自己的家人或親戚,都可能侵犯到屬於我的「人權」。
 這個故事是發生在九十五年八月二十日的中午,有一次小明、小美和他們班上的同學在教室畫畫,他們原本都很安靜,突然,小明對小美大聲的說:「你畫的圖好醜喔!」小美生氣的站了起來,看到了小明的圖,他就說:「你自己畫的不是也很醜嗎?還敢說別人!」他們就你一句、我一句的罵來罵去,突然大家聽到哭哭啼啼的聲音,啊!原來是小美哭了!小明趕緊背著書包跑回家。於是老師便走過來問:「是誰把小美惹哭了?」大家說:「都是小明害的!」老師要大家把事情一五一時的說出來。知道真相後,老師生氣的說:「我們都有自己的『人權』,不可以侵犯到別人的權利。」原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畫圖的權利,並不是你覺得醜就是醜,說不定別人看起來覺得這張圖很美麗,那是每個人的觀點不同,不可以隨便的批評別人。
 不管是在家裡或是在學校,對待同學或家人,都要互相尊重,不可以排斥別人,同學之間更要互相愛護,這樣才能保持永遠的友誼,也不會侵犯到別人的人權,家庭也才會更加溫馨,生活就會更加美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