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下來的權利就是自己的「人權」。如:發言權、信仰權、被撫養權、隱私權、受教育權……等,人生活在世界上要和平相處,當然,也不要侵犯別人的權利喔!下列有一則小故事,是人權小故事,請您仔細的看。
小明和小文是一對好朋友,跟難兄難弟一樣,還一起長水痘呢!可是今天例外,因為班上來了一位新同學,叫小花,他們一看見了小花就一見鍾情,迷上了他,為了爭取小花這位女朋友,小明和小文都在小花面前做帥氣的事,反而忘記了他們從小到大都是最要好的朋友,從此以後,命運中似乎有一把無形的剪刀剪斷了他們的友情之線。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小明和小文的感情越來越糟,小明做錯事,小文就罵他;小文做錯事,小明就打他。後來,小文寫了一封情書給小花。小明知道後,就偷偷的跑到小文的櫃子,去破壞那封信,侵犯了小文的隱私權。有一天,老師要同學表達造句,小明想到了很優美的句子,他想:「小花聽了這個造句,一定非常喜歡我。」當小明正要說出來時,小文就插嘴打斷,破壞了小明優美詞句,也影響到他的發言權。
小花知道小明和小文因為喜歡她,而使得他們常常吵架,決定不再理睬小明和小文,小明和小文知道後,非常後悔,覺得如此一來,他們的友情不但不好,也沒得到女朋友,損失更是大,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這篇小故事是在告訴我們,人與人之間,要和平相處,不要侵犯別人的權利,也不要傷害友情,如果你做了侵犯他人人權的事,反而一點好處也沒有。
校園人權故事/敬恆國小 劉乙劭
- 200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