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志願/塘岐國小 陳冠伶

  • 2008-10-18
我從小就有一個志願,我希望以後可以當一位大紅大紫的大明星,在一個上萬人圍繞的舞台上表演,發揮出自己已隱藏許久的專長。在舞台上,我可以盡情的唱歌或盡情的跳舞,我想要靠我的才藝當收入的來源,我要賺很多錢來照顧爸爸、媽媽。
我長大想當明星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從小就很喜歡唱歌、跳舞和演戲,而且,我對我自己可是信心十足呢!每次看著電視上的明星在台上唱歌、跳舞,那樣的畫面十分壯觀,台上的明星就好像是在烏漆麻黑的夜空中最閃亮的一顆星。我曾幻想過,我踏上舞台上的那一刻,我就是最耀眼的一顆星,一邊唱歌,一邊散發著光芒。我多麼希望我以後就是閃耀的星星。
演藝圈這個行業,有歌手、演員、導演、製作等等工作,節目裡也有很多各式各樣的角色,歌星主要是要唱歌、跳舞、拍MV給大家看、我常常看MV,也很羨慕;演員就是要發揮自己的一流演技給大家看,在家無聊的時候,打開電視、看看電視,演藝圈帶給大家好多歡樂。
人只要有了志願就會去實現,我要實現夢想。首先我要讓我自己說話說得清楚,因為我有大舌頭。我還要去國外開開眼界,我要多看事物,多多學習。因為我真的很愛唱歌,所以很想、很想參加歌唱比賽,不過都沒有機會。在接下來的路程,也許不會很順利,不過,「金銀愈加磨練,愈加光亮;人生愈加考驗,生命愈加光輝。」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成為明日之星。
我有一個夢想,就是長大後要當明星,那也是我的志願,我要成為一個歌唱高手、明日之星,一顆閃亮的星星,一顆耀眼的星星,把自己身上的光輝散發到全世界,像聖誕樹梢上的那顆星星,永遠在最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