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一詞總關情--詰屈聱牙話母語續篇—陳國春撰

  • 2005-04-02
 (續昨)二、與古文或國語字詞相同而意義不同者:
 ◎成命:榕音,讀如「ㄑ一ㄤ陽去聲」。指對一個已遭困厄的人,再施以壓力逼迫的意思。如「我食飯都無錢了,汝復又來討債正正成命啊!」成,完成、成全。多指促使或幫助別人完成。如『這事計差不多了,今旦介成 ,再加把勁兒就好了。』成,也是破音字。(詳見拙文上篇「成」字例)。「成命」一詞常見於古文。書召誥:「王厥成命,治民今休。」詩周頌:「昊天有成命,三后受之。」皆作「已定之天命」解,今謂已發布之命令曰成命,與榕語「成命」意義迴異。榕語「成命」,蓋指在處境困厄中,再予以壓力,即是成全了他一條老命的意思,多見榕語遣詞用字之詼諧性、活潑性、調侃性。
 ◎合適:榕音,讀如「ㄏㄚ陽入聲ㄙㄟ陰入聲。」指合算、便宜、或所費人力物力較少而收效較大。如「十塊錢,會買這麼侈這麼多東西野合適。」「伊都是做合適,我都是做盤數吃虧。」此與國語「合適」之適宜意義不同。
 ◎對手:榕音,讀如「ㄉㄨㄟㄑ一ㄡ上聲」。意為幫助別人做事,也說幫手。如「我做 來,汝對手我做。」「去對手朋友搬厝般家。」舊唐書宣宗紀:「日本國王子入朝,貢方物,王子喜棋,帝令待詔顧師言與之對手。」陔餘叢考對手:「凡相角伎藝,彼此均者曰對手。」拍案驚奇:「二十年間張弓追討,矢無虛發,不曾撞個對手。」以上「對手」,皆謂與為對敵者,今俗通謂凡處於相對方面者曰對手,可謂與榕語「對手」之意義迥異,這應該是語言文字經過長久人、時、地輾轉遞嬗之後,走上相反意義道上去了。
 ◎冤家:榕音,讀如「ㄨㄥㄏㄚ」。意為吵嘴、吵架。如「這對夫妻媽夫妻日日冤家。」「伊兩隻冤家過,吵過架,故此見面無話講。」國語「冤家」一詞,有二義項:一為仇敵,亦作怨家,如冤家債主、冤家路窄、冤家宜解不宜結等。二為情人的愛稱。宋吳處厚青箱雜記閨情詩:「擬續斷來弦,待這冤家看。」另有稱年輕夫妻曰小冤家,如「兩個小冤家又架了!」榕語用作動詞,國語用作名詞,自是不同,而且語言意義之變化痕跡,似乎隱約可見。
 ◎附會:榕音,讀如「ㄏㄨ ㄨㄟ陽去聲」。意為做事馬虎不認真,缺乏責任感。如「伊這隻儂做事計野附會不負責任馬馬虎虎。」「這事計無必要這麼細心,附會 做!」國語「附會」亦作「傅會」,查中文大字典,有三個義項:一為依附,會合,如列女傳王章妻女傳:「章雖為鳳所舉,意不肯附會。」二、文章之布置聯絡意義會合。如三國志魏志王弼傳:「其論道附會文辭,不如何宴。」三、牽強湊合。如宋洪邁容齋續筆:「用是知好奇者穿鑿附會,固各有說云。」國語、榕語二者意義差別頗大。
 ◎布施:榕音,讀如「ㄅㄨㄛ ㄌ一ㄝ陰去聲」。榕語共有三個義項:一為施捨(貶義),如「布施乞伊兩片錢施捨給他一些錢」。二為幸虧的反說,(用於反諷),如「布施伊固是蜀隻儂虧他還是一個人。」三、報應,也作「報世」。如「布施伊後世做眚盲報應他來生當瞎子。」國語「布施」一詞,一、意謂以財物施捨於人。如國語周語:「享祀時至,布施優裕。」莊子外物:「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韓非子顯學:「今上徵斂於富人,以布施於貧家。」二、梵語為「檀那」,六波羅蜜之一,分為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以濟世救人。(待續)